2026年終獎金全攻略:扣稅規則、補充保費與權益保障全解析
2026/1/13 更新
年終獎金季即將來臨:但為什麼實拿總是少一截?
年終獎金是一年一度對員工辛勤工作、為公司付出的犒賞;然而,當獎金真正入帳時,許多人卻發現「好像比想像中少?」這不一定是公司苛扣,而是因為年終獎金在發放時,需要預扣所得稅,還可能被扣除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導致實際入帳金額與名目金額有明顯落差。
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年終獎金屬於薪資所得的一部分,需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這是重要的基礎觀念,事先了解「獎金扣稅規則」以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如何計算」,才能釐清獎金問題。
本文將完整解析獎金扣稅資訊,讓您清楚掌握年終獎金的每一分錢應該如何計算,避免權益受損。
年終獎金扣稅機制:2026最新計算標準
年終獎金在稅法上被歸類為「薪資所得」,因此雇主在發放時有義務依法預扣所得稅。然而,會不會被預扣稅款,關鍵在於獎金金額是否超過「薪資所得扣繳稅額標準」。
扣稅門檻與計算方式
根據財政部公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中,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14年度為88,501元),免予扣繳。
一旦拿到的獎金金額超過免扣繳門檻,雇主就必須依法預扣5%的所得稅。這個5%是「暫扣款」的概念,會扣抵在隔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應繳稅額裡,應繳所得稅計算完成後,有多繳所得稅會退還、少繳再補繳差額(多退少補)。
實際案例說明
假設小陳的月薪為6萬元,年終獎金為10萬元,由於獎金金額相對較高,超過了免扣繳標準(114年度為88,501元),因此公司會先預扣5%的所得稅,也就是5,000元。小陳實際領到的獎金會是95,000元(尚未計算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到了隔年5月報稅時,小陳的全年所得(含薪資、獎金)會重新計算應繳稅額。如果他的全年適用稅率是5%,那麼預扣的5,000元剛好夠抵;如果實際稅率是12%,就需要再補繳差額;若實際稅率只有0%(因為有各種扣除額可在符合條件時使用),則這5,000元會全數退還。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獎金的另一項扣除
除了所得稅預扣之外,年終獎金還可能面臨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扣除。
什麼是補充保費?
補充保費是台灣「二代健保」制度下,針對經常性薪資以外的所得,例如獎金、股利、兼職所得、租金等,額外課徵的保險費,費率為2.11%。這項費用是為了補足原先健保費率無法涵蓋的收入,通常由支付單位(雇主、發放單位)在給付時直接扣繳。
補充保費計算方式
1️⃣ 計算可計費獎金(費基)
全年累計獎金 −(投保金額 × 4倍)=「超過4倍投保金額的獎金」
扣費條件: 年度累計獎金超過本人投保薪資 4倍,僅針對超過部分計收補充保費
*以上限度比較「本次獎金」與「超過4倍投保金額的獎金」,取較小者作為費基。
2️⃣ 費基上限
若計算後的費基超過 1,000萬元,一律以 1,000萬元為上限。
3️⃣ 補充保費金額
費基 × 2.11% = 應扣補充保險費
這裡的「投保薪資」是指勞健保的投保級距薪資,而非實際薪資。例如,小華的實際月薪是45,000元,但勞健保投保級距可能是43,900元,那麼計算補充保費時就是以43,900元為基準。
補充保費計算實例 (此案例單純以公司只有年終獎金、沒有其它獎金為例)
以小華為例,假設他的健保投保薪資為43,900元,年終獎金發放20萬元:
- 計算門檻:43,900元 × 4 = 175,600元
- 超過金額:200,000元 – 175,600元 = 24,400元
- 應繳補充保費:24,400元 × 2.11% = 515元
因此,小華的年終獎金除了可能被預扣所得稅外,還會被扣除515元的補充保費。如果年終獎金金額更高,相應的補充保費也會更多。
不過補充保費的計算是獨立於一般健保費之外的,即使已經每月繳納健保費,符合條件的獎金仍然要額外收取補充保費。
年終獎金的法律性質與發放條件
公司是否有義務要發年終獎金? 這個答案並不是絕對的,而是取決於年終獎金的條件及法律性質。
年終獎金有二種類型,其法律效力和保障程度完全不同:
類型一:經常性獎金(保障年薪制)
- 發放條件:契約明定或成為慣例,具有固定性
- 法律保障:必須發放,屬於工資一部分
- 投保薪資:需計入勞健保投保薪資
- 離職保障:按比例給付,即使年中離職也應給予
- 常見形式:「保障年薪14個月」、「固定年終2個月」
類型二:非經常性獎金(績效獎金制)
- 發放條件:依公司盈餘或個人績效決定
- 法律保障:不保證發放,屬於恩惠性給與
- 投保薪資:通常不計入
- 離職保障:除非特別約定,否則無請求權
- 常見形式:「績效獎金」、「年終紅利」、「盈餘分配」
如何判斷自己的年終獎金類型?
最直接的方法是檢視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
如果契約中明確寫著「保障年薪OO個月」或「每年固定發放年終獎金」,這就屬於經常性給與,公司必須依約發放。即使公司當年度虧損,或員工在年前離職,仍應按比例給付。
相對的,如果契約中寫的是「視公司營運狀況發放」、「依據績效考核決定」,或者根本沒有明文規定年終獎金,那麼這項獎金就屬於非經常性給與,公司有較大的裁量空間。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在營業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應提撥一定比例分配給員工。但這個規定主要針對「員工分紅」,而非一般認知的「年終獎金」。
因此除非有明確約定,否則年終獎金的發放與否,確實取決於公司的制度設計及個人合約的協定。
特殊情況下的年終獎金權益
除了一般在職員工外,某些特殊情況的勞工也應注意自己的年終獎金權益,避免因為不了解規定而損失應得權益。
1.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不得視為離職、或要求辦理留職停薪以外的請假手續,也不得以此作為考績或其他不利處分的理由。
因此,如果公司的年終獎金屬於經常性給與,育嬰留停的員工仍應享有按比例計算的權益。
例如,小美在該年度工作了8個月後開始育嬰留停,若公司規定年終獎金為固定2個月,小美仍應獲得按比例計算的年終獎金,也就是2個月 × (8/12) = 約1.33個月的獎金。
2.年度中離職的員工
如果年終獎金屬於「經常性給與」,即使員工在發放前離職,理論上仍應享有按比例計算的權益。然而,實務上常見的爭議是,公司會在工作規則中訂定「發放日必須在職」的條件。
這類條款是否合法,需要個案判斷:
- 如果年終獎金明確屬於工資性質,這種「在職條件」可能被認定為不合理的限制。
- 如果屬於獎勵性質的非經常性給與,公司就有較大的設定空間。
建議離職前先確認公司規定,必要時可向勞工局諮詢。
3.試用期或新進員工
試用期員工是否享有年終獎金,同樣取決於獎金性質。如果是保障年薪制,試用期員工也應按比例計算;如果是績效獎金,則依公司規定辦理,但不得有歧視性差別待遇。
2026年終獎金自保三大關鍵
了解扣稅、補充保費和法律權益後,以下三個實用提醒,能幫助你在領取年終獎金時保障自己的權益:
關鍵一:確認獎金性質與計算方式
在年初或到職時,就應該主動詢問並確認:
- 年終獎金是「保障年薪」還是「績效獎金」?
- 計算基準是本薪、還是全薪?
- 是否有發放條件限制(如在職日、無重大過失等) ?
- 離職或留停時如何計算?
這些資訊最好能以書面形式確認,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關鍵二:核對扣繳金額與隔年報稅
領到年終獎金時,應該核對薪資單上的扣繳明細:
- 所得稅預扣金額是否為5%(或其他比例)?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計算是否正確?
- 是否有其他不明的扣款項目?
更重要的是,隔年5月報稅時,務必檢查年終獎金是否已列入扣繳憑單的「薪資所得」欄位,以及預扣稅額是否正確登錄。許多人可以藉由年終獎金的預扣稅額獲得退稅,前提是要正確申報。
關鍵三:特殊情況主動爭取權益
如果你處於以下情況,應特別注意自己的權益: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依法仍享有按比例年終
- 年度中離職:若屬經常性給與應爭取比例給付
- 產假、病假等長期請假:不得因此剝奪或減少年終
- 懷孕或性別因素:不得有差別待遇
遇到權益爭議時,可以先與公司人資部門溝通,若無法解決,可向當地勞工局申訴或尋求法律協助。勞動法規對勞工有較多保護,只要有理有據,通常都能獲得合理的解決。
實用工具:年終獎金實領金額試算
為了方便大家快速估算年終獎金的實領金額,這裡提供一個簡單的計算公式:
實領金額 = 年終獎金總額 – 預扣所得稅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預扣所得稅計算:(門檻為月薪88,501元)
- 若(當月薪資、年終獎金)超過扣繳門檻 → 年終獎金 × 5%
- 若未超過門檻 → 免扣繳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計算:
- 若年終獎金 > (健保投保薪資 × 4)
- 則:(年終獎金 – 健保投保薪資 × 4) × 2.11%
- 若未超過 → 免扣繳
舉例:月薪5萬元、年終獎金15萬元、健保投保薪資45,800元
- 預扣所得稅:150,000 × 5% = 7,500元
- 補充保費計算:
- 門檻:45,800 × 4 = 183,200元
- 獎金未超過門檻,免扣補充保費
- 實領金額:150,000 – 7,500 = 142,500元
結語:掌握知識,守護權益
2026年的年終獎金制度在稅務和健保規定上與往年大致相同,但隨著薪資水準和投保薪資的調整,實際扣除金額可能有所變動。唯有充分了解「年終獎金扣稅怎麼算」、「獎金超過多少要扣稅」、「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如何計算」,以及自己在法律上享有的權益,才能在領取年終獎金時做到心中有數,避免實拿金額與預期差距過大造成失望。
年終獎金不僅是公司對員工一年辛勞的肯定,更是勞工應享有的合法權益。在享受年終獎金喜悅的同時,也要確實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在必要時勇於爭取,讓每一分辛苦賺來的錢都能落實到自己的口袋。
祝福所有勞工朋友們都能領到滿意的年終獎金,在新的一年繼續努力,創造更好的未來!
Q1:為什麼我領的年終獎金比預期少?
A:主要是因為依法預扣所得稅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
年終獎金屬於薪資所得,依《所得稅法》第14條須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
-
會先由公司依扣繳標準預扣稅款(通常5%),並在隔年報稅時多退少補。
-
若獎金金額超過健保投保薪資 4 倍,還需扣繳 2.11% 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Q2:所得稅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怎麼算?
所得稅:
-
若獎金金額未達扣繳門檻(例如 114 年度約 88,501 元),免扣。
-
超過門檻 → 年終獎金 × 5%(預扣,隔年報稅再調整)。
補充保費:
-
計算公式:
超額獎金 = 年終獎金 – (健保投保薪資 × 4)
補充保費 = 超額獎金 × 2.11% -
未超過門檻 → 不扣。
實例:
-
月薪 5 萬,年終獎金 15 萬,健保投保薪資 45,800 元
-
所得稅:150,000 × 5% = 7,500 元
-
補充保費:150,000 < 45,800 ×4 → 免扣
-
實領金額 = 142,500 元
Q3:公司有義務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嗎?
A:視年終獎金性質而定。
1️⃣ 經常性獎金(保障年薪制)
-
契約或公司慣例固定發放
-
屬工資一部分,公司必須發放
-
例:保障年薪 14 個月、固定年終 2 個月
2️⃣ 非經常性獎金(績效或盈餘分配)
-
視公司盈餘或個人績效決定
-
不保證發放,屬恩惠性給與
-
例:績效獎金、盈餘分配
判斷方法:檢視勞動契約或公司工作規則。
Q4:特殊情況的年終權益如何?
-
育嬰留職停薪:經常性給與按比例計算。
-
年度中離職:經常性給與可按在職月數計算;非經常性給與依公司規定。
-
試用期或新進員工:保障年薪制按比例計算;績效獎金依公司規定。
遇爭議可先與公司人資確認,必要時向勞工局申訴。
Q5:領獎金前應該注意什麼?
1️⃣ 確認獎金性質:保障年薪或績效獎金,及計算基準。
2️⃣ 核對扣款明細:所得稅、補充保費、其他扣款是否正確。
3️⃣ 特殊情況爭取權益:育嬰留停、離職、長期請假、產假等。
小技巧:可用公式快速試算實領金額
實領 = 獎金總額 – 預扣所得稅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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