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命令
勞工舊制退休金請求時效,5年內務必提出
勞退新制2005年7月上路,此後新進職場者一律適用新制勞退制度,但在此之前的舊制年資仍有效。雇主應在清償完畢退休金或資遣費後,才能將專戶餘款領回。
勞工若發現自己離職時已達到退休條件,雇主卻未給付退休金,應儘速向雇主提出申請,以免逾請求時效。依據勞基法規定,具有舊制工作年資的勞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即可申請退休:
- 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
- 工作25年以上
- 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
- 年滿65歲,雇主強制其退休
勞工若在2005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間選擇勞退新制,並保留舊制工作年資,也可在符合退休條件時向雇主申請舊制退休金。新北勞工局提醒,勞工只要達到勞基法規定的退休條件申請退休,雇主應依法給付退休金,否則可處30萬到150萬元罰鍰。
曾有一名適用舊制的60歲勞工,離開服務16年的公司後,卻不知離職時已經符合勞基法退休條件,遲遲未向原雇主請領勞退金。直到公司申請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款時,經勞工局審核發現雇主未給付該員退休金,在提醒雇主相關規定後,順利協助該員領到138萬元退休金。
最新文章
勞保資格大檢核:8大風險類型 勞工恐臨退保危機
在台灣的社會保險體系中,勞工保險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為廣大勞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然而,隨著勞保財務壓力日益沉重,勞保局近年來大幅加強查核力度,嚴格檢視加保資格的合規性。
許多勞工以為有了勞保就能高枕無憂,卻不知道一旦被認定加保資格不符規定…
高齡就業新政策:銀髮族重返職場的完整保障方案
隨著台灣社會邁入超高齡時代,人口結構的巨大變化正深刻影響著勞動市場。面對這一前所未有的挑戰,政府推出全新的高齡就業方案,為退休族群提供四大給付保障,不僅解決企業缺工問題,更為銀髮族創造重返職場的完善環境。…
識別職場壓力4大警訊與自我照護指南
當起床變成一種折磨,當面對工作的念頭就讓人感到窒息,這不是懶惰,而是身心正在發出求救訊號。在現代高壓的職場環境中,越來越多人開始體驗到這種深層的疲憊感,這種感受超越了單純的身體勞累,而是一種精神狀態的耗損。
這種現象並非個人的軟弱表現,而是現代職場文化下普遍存在的健康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