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命令
勞工舊制退休金請求時效,5年內務必提出
勞退新制2005年7月上路,此後新進職場者一律適用新制勞退制度,但在此之前的舊制年資仍有效。雇主應在清償完畢退休金或資遣費後,才能將專戶餘款領回。
勞工若發現自己離職時已達到退休條件,雇主卻未給付退休金,應儘速向雇主提出申請,以免逾請求時效。依據勞基法規定,具有舊制工作年資的勞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即可申請退休:
- 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
- 工作25年以上
- 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
- 年滿65歲,雇主強制其退休
勞工若在2005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間選擇勞退新制,並保留舊制工作年資,也可在符合退休條件時向雇主申請舊制退休金。新北勞工局提醒,勞工只要達到勞基法規定的退休條件申請退休,雇主應依法給付退休金,否則可處30萬到150萬元罰鍰。
曾有一名適用舊制的60歲勞工,離開服務16年的公司後,卻不知離職時已經符合勞基法退休條件,遲遲未向原雇主請領勞退金。直到公司申請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款時,經勞工局審核發現雇主未給付該員退休金,在提醒雇主相關規定後,順利協助該員領到138萬元退休金。
職場不友善成生育阻力:超過半數女性婚育後遭遇困境
台灣生育率已連續16年位居全球倒數第一,年輕世代不婚不生的現象日益嚴重。在經濟壓力之外,另一層原因是「育兒環境不友善」,導致上班族即使有成家的念頭,最終仍選擇卻步。人力銀行最新調查揭露了一個令人憂心的事實:超過半數女性坦言,婚育後曾在職場上遭遇各種不友善對待…
主管溝通藝術:在話多與話少之間找到影響力
講太多,擔心會變成大家口中那種「老是插話、愛干涉」的主管;但如果什麼都不說,又怕被認為「主管有你沒你都一樣」,毫無存在價值。
這種「存在感的焦慮」,其實是許多新手主管的共同煩惱。明明只是想把事情做好,卻常常卡在一個不上不下的尷尬位置;這種內心糾結,往往比實際的工作挑戰更令人困擾。…
勞動部修正行政指引:強化天災通勤保障與滾動修正職場霸凌防治
勞動部於23日正式修正發布相關行政指引,針對承攬及派遣勞工的權益保障提出更明確的規範。此次修正聚焦兩大核心議題:一是天然災害發生時雇主應負的通勤協助責任,二是職場霸凌防治及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的落實,確保派駐及派遣勞工在面對極端天候或職場風險時,能獲得與正職員工同等的安全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