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大小事
勞動部提供臨時工作等相關措施,攜手協助災後重建工作
針對花蓮地區於113年4月3日發生芮氏規模7.2地震,所造成嚴重災情,為協助各地受災民眾重建家園,勞動部提供11項協助措施(詳如附表),亦提醒勞工朋友瞭解自身權益,並再次呼籲事業單位注意及加強善後工作之各項防災措施。
一、啟動天災臨工措施:依地方政府需求提供臨工機會,以協助災區民眾清理家園。本次臨工措施,勞動部將投入1.26億元,預定提供2,000個臨工機會,每人每月最高150小時上工時數,每小時183元,每月最高補助2萬7,470元,臨工計畫實施期間原則以2個月為限,如有特殊情形,必要時可再延長。勞動部另補助用人單位進用上工人員勞健保費用,每人每月約補助3,600元。
二、勞保等相關保費補助及緩繳措施:行政院已於113年4月3日公告此次震災災區範圍為花蓮縣,勞動部依《災害防救法》規定,針對災區受災的勞保、職保、就保被保險人,給予6個月的保險費補助,並將依花蓮縣政府所送受災名冊主動比對,民眾不需提出申請;此外,勞保、職保被保險人如於災區因天然災害導致傷病而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當日起請領傷病給付,普通傷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另提供受災投保單位得依個案辦理勞保、職保、就保及勞工退休金緩繳並免徵滯納金相關權宜措施。
三、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權益:受災勞工如有就醫診治或休養需求而無法上班,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惟勞工受傷如係執行職務所致而經認定為職業災害,雇主應依法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予醫療費用及原領工資等補償;對於不幸罹難者,雇主應給予其遺屬喪葬費及死亡補償。又職災勞工如有參加職災保險,可依規定請領職災保險給付,雇主並得依法抵充職災補償責任。至於勞工如因地震導致交通受阻而晚到班或無法到班,雇主不可視為遲到或曠職論處。
四、善後工作之安全措施:勞動部再次提醒地震過後,事業單位於開工作業前,應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實施自動檢查,並加強後續善後工作之各項防災措施。
民眾對於上述措施如需再進一步洽詢,可撥打1955或各項措施洽詢專線,或就近洽詢當地就業服務據點(就業中心、就業服務站、臺)、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將由專人提供說明。
附表_勞動部提供災後協助措施表
以人為核心的領導變革:重新定義企業價值與人才管理
國立政治大學副校長蔡維奇以「以人才為本、領導致勝:領導者必備的人才戰略思維」為題,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管理洞察,特別針對Z世代崇尚聰明工作的特質,深度剖析當代企業人才吸引策略的根本性變革。「關鍵人才的招募與留任」已躍居為僅次於生產力提升的第二大經營挑戰…
從救火隊長到團隊領航者:新手主管的角色轉換之路
台灣勞工退休金新制度實施近二十年來,儘管自願提繳的參與比例呈現逐年攀升趨勢,但整體數據顯示仍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根據勞動部最新統計資料,目前選擇額外自行提繳退休金的勞工人數達到129萬人,然而這個數字僅占新制勞工總數的16.85%,顯示超過八成的勞工尚未…
政府推動職安法重大修正:建構更安全友善的勞動環境
為進一步保障勞工的工作安全與身心健康,行政院會於本月28日正式通過勞動部所提出的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這項重要法案即將送交立法院進行審議。此次修法涵蓋23個條文的調整,堪稱自102年該法全文修正以來規模最為龐大的一次修訂。
這次修法的核心目標在於降低各類職業災害的發生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