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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氏規模7.2地震襲台,職安署呼籲各事業單位加強震後工作場所安全措施
國內(4/3)發生芮氏規模7.2級地震,全臺均明顯有感,尤其中、北部地區達到5級震度,南部地區亦達4級震度,目前仍餘震不斷,目前獲知雙北地區多處建築工程塔吊斷落,花蓮地區亦發生房屋倒塌及邊坡滑動等災情。職安署表示,依據往年經驗及教訓,地震除引發土石邊坡崩塌及滑落,營造工地則易造成支撐架、施工架、開挖面、塔吊倒塌崩塌及物體飛落,廠場建物及設備亦有倒崩塌及飛落危害,危害勞工及社會大眾安全,因此雇主應落實工地地震後檢查,並加強後續善後工作之各項防災措施。
職安署提醒,地震4級以上區域,雇主使勞工進入營造工地作業前,應在人員安全無虞下,確實檢查下列事項,如有異狀,應即補強、整修採取必要之設施:
一、施工架:施工架構件之損傷及安裝、基腳下沈及滑動、補強材安裝及護欄脫落等狀況。
二、模板支撐:模板支撐架材之損傷及安裝、支柱固定及搭接部分、固定材料損傷、補強材及基腳沉陷及滑動等狀況。
三、露天開挖場所:露天開挖場所應確認作業地點及其附近之地面有無龜裂、有無湧水、土壤含水狀況、地層凍結狀況及其地層變化等情形。
四、擋土支撐:擋土支撐構材及固定材料之損傷、變形、腐蝕、移位及脫落等狀況。
五、隧道工程:隧道、坑道等內部有無浮石、岩磐嚴重龜裂、湧水不正常之變化等。
六、工地塔吊:工地塔吊之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離合器、鋼索運行及控制裝置性能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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