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企業大小事

勞工請假外出受傷不算職業災害,勞動部面臨檢討壓力

2024/06/06

分享:

飛騰雙週報_勞工請假外出受傷不算職業災害,勞動部面臨檢討壓力

立委近日要求勞動部檢討現行規定,考慮將勞工在上班期間請假外出辦事途中發生的意外納入職業災害範疇。立委指出,現行規定無法涵蓋此類情況,對勞工權益造成不公。

 

勞動部回應指出,依據現行規定,若被保險人因私人行為在勞動場所往返途中發生事故,並不符合職業災害的認定原則。勞動部強調,職業災害需與工作直接相關,並且必須是在執行職務或必要通勤過程中發生。若將勞工請假外出的事故視為職業災害,恐將引發雇主是否需要為勞工的私人行為承擔職災補償責任的問題,影響層面廣泛,需審慎考量。

 

立委在質詢中指出,早在1988年,行政院勞委會(勞動部前身)曾針對類似情況做出函釋,認為勞工在上班後請假回家途中發生事故,可視同職業傷害。他認為,勞工請假外出辦事再返回工作地點的情形,性質上與上述情況相同,均應視為與工作緊密連接的必要行為,若因此發生意外,理應納入職業災害範疇。

 

立委進一步指出,勞動部現行認定職災需符合「應經途中」、「適當時間」及「無違反交通規則」三項條件,若勞工在請假外出辦事後返回工作地點途中發生意外,且未有繞道或違規情形,應符合這三項條件。因此,他建議勞動部重新檢討修正相關審查準則,以更好保障勞工權益。

 

對此,勞動部表示,現行規定已考慮多種情況,包括上班和下班途中,從事多份工作之間的通勤,因公出差或其他職務原因在工作場所外發生的事故,這些情況均被視為職業災害。此外,勞工因職業傷病而往返醫療院所途中發生的事故,也被視為職業災害。

 

然而,勞動部強調,若勞工請假外出處理私事,在此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因非屬執行職務或必要通勤,也非因職業傷病所生的就醫需求,無法視為職業災害。

 

立委呼籲,勞動部應進一步檢討現行規定,考量勞工在上班期間請假辦事再上班的情形,以更全面地保障勞工的合法權益。

《 文章參考:2024-05-31  勞工上班請假辦事意外列職災? 勞動部:允宜審慎 │ 自由時報 》
颱風天的勞工安全防護網:雇主通勤協助義務完整解析

颱風天的勞工安全防護網:雇主通勤協助義務完整解析

隨著鳳凰颱風逼近台灣,部分縣市政府於11日宣布停班停課,再次提醒社會各界正視天然災害期間的勞工安全議題。勞動部特別強調,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的明確規定,當天然災害發生時,為保障勞工的生命安全,勞工應以不出勤為原則。…

主管是離職主因之一?三大離職警訊要注意

主管是離職主因之一?三大離職警訊要注意

根據蓋洛普(Gallup)在2008年針對美國超過100萬名員工進行的調查,人們離職的首要原因是糟糕的老闆或直屬主管;在自願離職的員工中,高達75%是因為他們的主管才選擇離開。這個驚人的數字凸顯出職場人際關係的品質,對組織人才留任的關鍵影響力。…

入職90天內的雙向審核:Z世代重新定義試用期

入職90天內的雙向審核:Z世代重新定義試用期

當Z世代陸續進入職場,一個顯著的變化正在發生:傳統的「試用期」概念正逐漸轉型為「互相觀察期」。這段「職場前90天」不再只是雇主單方面評估新人的階段,而是演變成勞資雙方共同評估合作可能性與文化契合度的關鍵時期。你在試用我的能力,我也在試用這間公司合不合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