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勞動部強化戶外工作熱危害防護 違規最高可罰15萬元
近年來,台灣受氣候變遷影響,升溫速度較全球平均更為顯著,極端高溫天氣頻繁出現。為了更有效保障戶外工作勞工的安全與權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安署)近日預告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強化對高溫環境下勞工的保護措施。
修正後的規定重點如下:
- 當熱危害風險達到最高的第四級時,雇主必須立即採取必要防護措施。
- 必要措施包括:設置遮陽設施、提供風扇或水霧等降溫設備、在鄰近地點設置具冷氣或通風良好的休息場所,以及提供充足的飲用水。
- 若雇主未落實上述措施,將可被直接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無需經過限期改善程序。
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組長張國明表示,此次修法是因應近年來天氣日益炎熱,部分戶外工作勞工面臨嚴重的中暑風險。過去的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後才能開罰,往往錯失保護勞工的黃金時機。新規定預計最快將於今年7月底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修法之前,由於限期改善時間長達30天,許多短期工程往往在複檢前就已結束,導致執法成效不彰。2022年以前的開罰案例寥寥無幾,但2023年提高檢查強度並縮短改善期限後,已開出17張罰單,罰款總額達81萬元,同時發出逾3000件限期改善通知。
台灣職業安全連線執行長黃怡翎對此次修法表示支持,認為增加雇主提供預防設施的義務有助於保障勞工權益。她同時建議勞動部除了向雇主宣導新規定外,也應加強對勞工的宣傳,使其了解如何保護自身安全。
這項新規定的出台,顯示了政府對於因應氣候變遷、保護戶外工作者的決心。隨著極端天氣事件可能持續增加,相關法規的完善與落實將更顯重要。勞動部呼籲雇主重視勞工安全,主動採取防護措施,共同建立安全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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