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大小事
新北勞工局提醒「按時 全額 薪資單」3原則不出包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不論老闆還是勞工,大家最關注的就是發薪日,出納會計也很謹慎計算出勤與加班費,深怕給付不足造成後續困擾。換句話說,按照勞雇雙方約定日期「按時」發放薪資,同時依照約定數額「全額」發薪,可說是雇主最重要的責任。陳瑞嘉強調,為保障勞工能夠準時受領工資,勞基法對此有強制規範,也是勞檢必查的重點項目之一。
至於發薪實務上最常見的NG行為,就是雇主以「工作疏失」、「損壞器材」、「未辦理離職交接」等理由,任意剋扣勞工工資。勞檢處強調,除了法令規定或勞雇雙方約定可扣除的項目,工資一定要「全額」給付勞工,不可任意扣發;就算勞工確有違規行為造成雇主損害,但在責任歸屬、金額多寡未達成協議之前,不可由雇主單方認定,仍應循調解或司法途徑解決。
排名第二高的NG行為就是「延遲發薪」。尤其碰上連續假期,事業單位核薪人員因為作業期程不足,造成勞工無法準時領薪水,衍生無法及時支付各項開銷,很容易引起情緒反彈。勞檢處建議,雇主可與勞工約定發薪日適逢假日的解方,例如提早結算工資,以利核薪作業進行,短少部分次月再補足。此外,雇主既已受領勞工提供勞務,就應該盡速結算工資,應明確約定至少每月1次的發薪日,而且發薪日也不宜超過次月15日,以維護勞工權益。
勞檢處提醒,為了讓勞工可以即時核對薪水是否正確,勞基法也有規定雇主在發放工資時,要同步提供「薪資單」,上面要載明工資各項目的給付金額、扣除金額及實領金額等明細,讓勞資雙方權利義務更加明確,避免爭議。提供薪資單的方式也不限於傳統的紙本,電子化 (如電子郵件、簡訊、通訊軟體等)提供也行。雇主如未按約定日期發放工資、未全額給付工資或未主動提供薪資單,經查證屬實者,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雇主不要誤觸法令。
企業能請資深員工離職嗎?調職、KPI與合意離職的4條界線
企業以移出群組、羞辱性調職、拉高KPI或施壓簽署自願離職文件逼退員工,可能衍生職場霸凌、違法調動、年齡歧視及解僱爭議。本文整理調職五原則、績效改善、合意離職與霸凌申訴的法律界線,協助主管與HR依合理業務目的及正式程序處理不適任與人力調整。
最低工資調高後薪資被追上?HR處理薪資壓縮的4個步驟
最低工資調高後,新進起薪上升,可能讓資深員工與新人之間的薪資差距縮小,甚至出現薪資倒掛。本文說明薪資壓縮的定義與計算方式,整理法定工資盤點、同職務職等比較、差距熱點分析及調整順序,協助企業重新檢視薪資級距、調薪原則與內部公平,並追蹤薪資異動與人事成本。
員工不願意說真話怎麼辦?企業建立回饋機制的4個做法
員工回答「沒問題」,不代表企業真的沒有管理風險。本文說明心理安全如何影響員工發聲,並整理有效的員工回饋機制,包括具體提問、多元反映管道、收到處理回覆閉環及問題類型分析,協助主管與HR提早發現工作負荷、管理制度及員工關係問題,避免把沉默誤認為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