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命令
政府放寬外籍看護工資格 保障措施待完善
衛福部與勞動部今(22)日宣布放寬聘雇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新增已接受長照服務半年以上、輕度失智者,以及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三大族群,免需評估即可聘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表示,放寬聘雇資格是為了照顧更多需要照顧的家庭,過去申請外籍看護工的審核條件較為嚴格,許多家庭因而無法順利取得聘僱許可,此次放寬後,預計將有更多家庭受惠。
政府放寬資格 保障措施待完善
政府放寬聘雇外籍看護工資格是個好消息,讓更多需要照顧的家庭有獲得喘息的機會。然而,在放寬資格後,仍有許多保障措施待完善,以確保移工權益及照顧品質:
- 加強移工照護技巧培訓:移工在進入台灣工作前,應接受專業的照護技巧培訓,並了解台灣的文化和法律。勞動部應與移工來源國合作,強化移工的照護技能,並提供相關教育訓練,以提升照顧品質。
- 建立完善管理機制:政府應建立完善的移工管理機制,確保移工受到妥善的照顧。勞動部應加強對移工的監管,並建立移工申訴管道,保障移工的權益。
- 納入長照體系:政府應將移工納入長照體系,以整合資源、提升效率。勞動部應與衛福部合作,建立移工在長照體系中的角色及定位,並提供相關支援,讓移工能夠獲得更完善的保障。
外展看護服務可解決家庭照顧困境
此外,勞動部也預計重啟外展看護服務計畫,由長照居家服務單位擔任雇主,指派外籍看護工到有照顧需求的家庭鐘點服務。外展看護服務可解決家庭照顧者無法全天候照顧的問題,讓家庭照顧者能有喘息的機會。
不過,外展看護服務的運作成本較高,政府應提供補助,讓更多家庭能夠享有這項服務。此外,勞動部也應加強對外展看護服務的監督,確保服務品質。
政府放寬聘雇外籍看護工資格是個好的開始,但如何保障移工權益及照顧品質,仍是政府需要努力的方向。政府應與民間團體合作,共同推動外籍看護工制度的改革,讓外籍看護工能夠獲得合理的待遇和工作環境,並保障照顧家庭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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