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加班費5大常見違法態樣,雇主勿觸法
勞動部表示,雇主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就應該依法給付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但實務上仍有部分雇主不清楚相關規定而誤觸法令。勞動部針對五大常見加班費違法態樣,重申說明如下:
第一類:加班只能換補休?
勞動部指出,勞工於平日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後,原則上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付加班費,勞工有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始得依同法第32條之1規定實施補休,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僅能換取補休。
第二類:僅以本薪或底薪計算加班費?
勞動部提醒,工資非以本(底)薪為限,凡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不論雇主以任何名義給與,均屬「工資」之範疇。勞雇雙方所約定符合工資定義之各該正常工作時間內的給付,例如全勤獎金、夜班津貼等,於核計加班費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時,均應列入計算。
第三類:加班未滿1小時不給加班費?
勞動部說明,雇主給付勞工工資應計算至分鐘為止,至工作未滿1小時之時間,仍可換算為小時後,再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發給加班費。
第四類:加班費計算以1.33或1.66計給?
勞動部強調,有關加班費之乘數,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須視延長工作時間之時數,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或2/3以上,雇主若逕自將小數點後第3位以下之部分予以捨去計算,一定會少算,因而會違反法令所定基準,雇主不可不慎。
第五類: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勞動部說明,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其加班費應依同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加給,按日或按時計酬之勞工,亦同。雇主如有違反上開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如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將依法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補充說明,為方便民眾及事業單位試算加班費金額,已設有「加班費試算系統」(網址:https://labweb.mol.gov.tw/),歡迎多加利用。
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有違反上開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如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將依法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時薪VS.月薪的抉擇:新世代彈性工作模式盛行
隨著2026年基本工資調整方案的確定,時薪工作的收入優勢將更加明顯,在相同工作時數的前提下,時薪制勞工可領取34,496元,而月薪制僅有29,500元,兩者相差將近5,000元。這個顯著的薪資差距,正在重新定義台灣年輕世代對於工作的想像與選擇。
健保補充保費改革爭議:起徵門檻與社會公平的平衡之道
健保補充保費制度的改革規劃近日在社會上引發廣泛討論與爭議,促使行政院在前晚緊急指示相關單位暫緩推動。這項攸關全民荷包的政策調整,原本試圖透過年度總額結算的方式,重新檢視補充保費的徵收機制,卻因起徵門檻設定過低而遭受各界質疑,最終不得不回到討論桌前重新審視。…
台灣高工時問題與「週休三日」的可能性
《根據主計總處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24年台灣勞工的年總工時達到2030.4小時,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中,僅次於秘魯、墨西哥的2263小時,以及哥斯大黎加的2149小時,名列第四。這項統計數據不僅反映出台灣勞工長期面臨的工作壓力,更突顯了工作與生活平衡的迫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