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大小事
從事部分工時工作者,勞保、就保及職災保險權益有保障
隨著各大專校院畢業生最後一學期的到來,年輕學子在規劃職涯時,可能選擇從事部分工時工作累積職場經驗,勞動部提醒,無論受僱為全時工作或部分工時工作者,雇主皆應依法於勞工到職之當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強調,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是提供勞工發生保險事故時的經濟安全保障,影響勞工權益甚鉅。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僱用勞工5人以上公司、行號等單位,為強制投保單位,雇主應為所僱勞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僱用勞工未滿5人之單位,得由雇主為其辦理加保。另外,事業單位不論僱用人數多寡,依《就業保險法》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均為強制投保單位,應為所僱勞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又上開規定,勞工不論為全時工作或部分工時工作者均有適用。雇主如未依規定為勞工辦理加保,將處以罰鍰,且勞工因此受有保險給付損失,雇主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此外,勞工如遭遇職業傷病,於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後,雇主並應繳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金額。
勞動部補充,雇主除應依法為員工辦理加保外,並應按員工月薪資總額,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覈實申報月投保薪資。部分工時工作者之月薪資總額如低於基本工資(現為27,470元),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部分應自11,100元起申報月投保薪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部分,應以基本工資申報,以符規定,並確保勞工之保險給付權益。
颱風天的勞工安全防護網:雇主通勤協助義務完整解析
隨著鳳凰颱風逼近台灣,部分縣市政府於11日宣布停班停課,再次提醒社會各界正視天然災害期間的勞工安全議題。勞動部特別強調,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的明確規定,當天然災害發生時,為保障勞工的生命安全,勞工應以不出勤為原則。…
主管是離職主因之一?三大離職警訊要注意
根據蓋洛普(Gallup)在2008年針對美國超過100萬名員工進行的調查,人們離職的首要原因是糟糕的老闆或直屬主管;在自願離職的員工中,高達75%是因為他們的主管才選擇離開。這個驚人的數字凸顯出職場人際關係的品質,對組織人才留任的關鍵影響力。…
入職90天內的雙向審核:Z世代重新定義試用期
當Z世代陸續進入職場,一個顯著的變化正在發生:傳統的「試用期」概念正逐漸轉型為「互相觀察期」。這段「職場前90天」不再只是雇主單方面評估新人的階段,而是演變成勞資雙方共同評估合作可能性與文化契合度的關鍵時期。你在試用我的能力,我也在試用這間公司合不合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