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大小事
換工作前務必注意 離職勞動權益全攻略
對上班族而言,職場轉換是正常的事,但在準備跳槽之前,了解相關的勞動權益與注意事項實為當務之急。一旦疏忽了解,可能會延誤新工作的接替時程,甚至遭受權益的損失。以下就讓我們一探勞工於離職前應該注意的重點:
一、 離職預告期不可忽視
根據勞基法規定,不定期契約的勞工於離職前,必須依年資長短給予雇主一定的預告期,時間從10天至30天不等。所謂預告期中包括例假日、國定假日及特休假,但不含提出離職當天的工作日。換句話說,如果你打算於6月30日離職,年資未滿3年,則須在6月10日前告知雇主,避免違反法令。
二、 補休假換算權益要清楚
工作者應先行盤查是否還有剩餘的補休及特休假未使用,因為兩者在換算薪資上有所不同。補休係以加班費計算,特休則屬有薪事假性質,因此兩者換算成薪資的金額並不相同。雇主不得強制員工在離職前將假期全數使用完畢,這部分的工資應給付全額,否則即屬違法扣薪。
三、 獎金發放不容疏漏
如果公司有經常性的獎金發放,例如依據績效核發的月獎金,離職當月雇主應依比例給付。至於年終獎金則視勞動契約的約定而定,若契約無明確約定年終為工資項目,則非屬工資範疇,僱主可決定是否發放。總之,如有經常性的獎金項目,雇主刻意扣薪恐違反勞基法規定,勞工可循法律途徑主張權益。
四、 健保勞保切勿中斷
工作者在離職後,原先的勞保會自動退保,政府會在沒有工作的空窗期自動讓員工加保「國民年金」。而健康保險投保則係按月計算,如在離職後隔月仍未復職,則可能發生健保中斷,屆時可向原投保單位或戶籍地公所主動申請補辦,以避免權益斷層。
五、 離職通知需有憑證
勞動法規雖未明文規定員工離職時應以口頭或書面方式通知,但為避免日後發生勞資爭議,工作者於離職時最好能保留相關書面或電子紀錄,並明確告知離職日期,俾使雙方權利義務分明。如此一來,不啻為離職後尋職之保障。
總之,工作者切記,職場生涯難免跳動轉換,關鍵是要先行了解自身權益,做好離職的準備工夫,方能順利開啟嶄新的職涯旅程。相反的,若貿然離職未經評估,恐將讓自身權益受損,甚至延誤接下來的職涯發展。
職場管教 vs 霸凌的法律界線:從法院判例解析主管如何進行合理績效要求與糾正
隨著職場霸凌防治法規趨嚴,管理者常擔憂「嚴格管教」是否會淪為霸凌。根據法院實務判例,職場管教的法律紅線在於「對事還是對人」。若主管針對工作表現提出嚴格指正、給予壓力或表達不滿,只要言語不涉及人格貶損、不謾罵,通常屬於「管理安全區」範疇…
職場永續新顯學:如何打造「工作與生活平衡」的企業文化?企業端的3大策略與實踐指引
「工作與生活平衡 (Work-Life Balance)」已非員工的奢侈福利,而是企業維持組織韌性 與降低離職成本的核心指標。為落實平衡,企業需將個人健康視為管理戰略,採取三項關鍵行動:建立明確的非工作時間界線、推動彈性工時與多元工作安排,以及將休息與健康管理納入正式管理制度…
中小企業薪資提升、勞退舊制轉新制方案與就業保險投保級距脫鉤解析
勞動部長洪申翰坦言,經濟果實的分配不均是政府高度重視的課題,勞動部正積極與行政院、經濟部協商,研擬專項措施協助中小企業提升勞工薪資與勞動條件,同時也針對勞退舊制轉新制、勞保及就業保險投保薪資上限等議題,展開全面性的制度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