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立院三讀通過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勞雇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
立法院今(15)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草案,明定勞雇雙方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勞動部表示,本次之條文修正,代表社會各界對於高齡者勞動人力持續投入勞動市場的支持。
勞動部說明,《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勞工非年滿65歲,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其立法意旨,係規範勞工持續受僱至年滿65歲前,雇主不得任意強制勞工退休。本次立法委員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明定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將勞資協商明文列為法律,一方面可以讓資方鼓勵高齡勞工續留職場,另一方面亦能讓有意願繼續留在職場的高齡勞工能有與資方協商的權益,對於勞雇雙方係為更進一步的退休保障之修正。
勞動部提醒,依《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2條規定,「雇主對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不得以年齡為由予以差別待遇。」所謂差別待遇,包括「薪資之給付或各項福利措施」等事項。因此,如勞雇雙方已依《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經協商同意延後勞工之退休年齡後,雇主除有正當事由外,不得對逾65歲繼續工作之勞工有降低薪資給付及其他勞動條件等不利對待,否則,地方勞動主管機關依法論處雇主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
勞動部進一步説明,因《勞動基準法》係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勞動部鼓勵雇主及勞工可依事業單位的工作性質及人力需求等,於團體協約或勞動契約協商約定優於《勞動基準法》之勞動條件。未來勞動部也將持續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宣導,鼓勵高齡者持續投入勞動市場。
《 文章參考:2024-07-15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勞雇雙方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鼓勵勞工續留職場 │ 勞動部 勞動福祉退休司 》
員工不參加聚餐,是職場社交警訊還是健康界線?主管別急著貼標籤
愈來愈多員工選擇獨自吃午餐、不主動融入辦公室社交圈,這種選擇讓不少主管感到疑惑,究竟該視為警訊,還是該尊重的個人界線?本文從企業管理角度,分析主管容易陷入的判斷誤區,並提出真正該觀察的訊號是工作產出與協作品質,而不是員工參不參加聚餐,幫助主管與HR避免誤判…
下班傳LINE給下屬到底算不算霸凌?HR該幫主管畫出的那條線
在瑞典,下班已讀不回的職場文化,與台灣秒回訊息甚至影響升遷的現象形成對比,引發網路熱議。恰逢《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於今年7月上路,下班聯繫員工的界線,不再只是企業文化選擇,而是明確的法律議題。本文從HR實務角度,整理官方最新判斷標…
年輕人工作騎驢找馬成常態,HR怎麼在員工遞辭呈前先接住訊號?
1111人力銀行最新調查顯示,三成青年上班族每天都想離職,卻多半選擇邊工作邊找機會,而非立刻遞辭呈。這代表企業留才的關鍵時刻,往往發生在員工開口之前。本文從HR實務角度,分析調查背後的離職訊號,並說明企業可以怎麼提早觀察主管管理、工時異常等線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