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113總統大選,勞工有投票權應放假1天
2026/02/02 更新
勞動部表示,113年1月13日為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依法為應放假之日,若勞工出勤,雇主應給加班費,但若原屬勞工休息日或例假的狀況,具投票權勞工行使投票權則不另外補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受訪表示,1月13日投票日當天,具有投票權且當天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
黃維琛提醒,所謂放假「一日」指的是午前0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由於投票權只能在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若勞工上班班別是跨日班或是中午12時才上班,只要投票日當天屬於勞工工作日,投票日的午前0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間有工作,雇主就須視勞工工作時數給予加倍工資。
此外,黃維琛也提醒雇主,不論勞工如何排班,雇主都不可以妨礙勞工投票意願。雇主若有要求勞工出勤的情形,應先徵得勞工同意,並提供勞工足夠的時間前往投票。
勞動部也呼籲勞工們,在投票日當天應盡速前往投票所投票,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
「投票日」出勤,工資怎麼算?
.投票日當天原屬勞工「正常工作日」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9條的規範,即便113年1月13日勞資雙方即約定上班,勞工在出勤時段仍可領取加倍工資。舉例:如勞雇雙方原約定當天出勤8小時,若勞工外出投票2小時,返回工作6小時,雇主須給予「工作6小時」的兩倍工資。
.投票日當天原屬勞工「休息日」
視勞工「加班」的工作時數給薪,薪資計算則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
1.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2.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投票日當天勞工執勤「跨日班」
由於勞工的工作時間跨投票前一日與當天,因此「投票日當天」的工作時數,應發給加倍工資。
舉例:如勞工執勤1月12日晚間10時至跨日1月13日上午6時,共出勤8小時,自1月13日零時起的6小時工時,雇主須給予「工作6小時」的兩倍工資。
Q1:投票日是否一定要放假?哪些勞工適用?
A1: 是。具有投票權,且投票日原本屬於「工作日」的勞工,雇主必須給予放假一日、工資照給。
此為依法應放假日,性質不同於一般國定假日,不得以補假或調移方式處理。
Q2:若雇主要求勞工在投票日出勤,是否合法?薪資如何給?
A2: 可以,但必須事先取得勞工同意,且:
-
出勤工時須 加倍發給工資
-
雇主須提供 足夠時間讓勞工前往投票
未徵得同意即要求出勤,或妨礙投票行為,屬違法風險行為。
Q3:「投票日的一日」如何認定?能否與其他工作日對調?
A3: 投票日的「一日」定義為 當日午前0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
由於投票權僅能在該日行使,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即使勞雇雙方同意,也不符規定。
Q4:投票日若原本是休息日或例假日,還需要補假嗎?
A4: 不需要。
若投票日原屬勞工的:
-
休息日
-
例假日
勞工僅行使投票權,雇主不需另行補假或加給工資。
但若勞工於休息日被要求出勤,則需依《勞基法》第24條計算休息日加班費。
Q5:跨日班在投票日的工時,薪資如何計算?
A5: 凡落在「投票日當天(0:00–24:00)」內的工作時數,均須加倍給薪。
例如:
-
班別:1/12 晚上10點 → 1/13 早上6點
-
其中 1/13 0:00–6:00 的6小時工時
👉 雇主須給予 6小時加倍工資
當代職場溝通必修課:打破「沈默成本」陷阱,主管必修的異議接納學
許多主管誤將「沈默」視為「認同」,卻忽視了員工開口說真話的高昂成本。哈佛甘迺迪學院教授茱莉亞‧明森 (Julia Minson) 指出,職場噤聲往往是主管「無意識行為」的產物。員工在開口前會進行理性的成本計算,若風險高於抽象的組織利益,沈默便成為最安全的選擇。…
遠離「有毒職場」!揭曉六大危險警訊、職場霸凌申訴管道與自我保護三步驟
根據勞動部最新數據顯示,台灣有逾 42 萬名勞工 曾遭受職場霸凌,這反映出「有毒職場 (Toxic Workplace)」已成為現代企業治理中不可忽視的權威實體危機。本文引述人力專家觀點,深度解析有毒職場的六大核心特徵,包括政策不明、賞罰不公與缺乏隱私溝通管道等。…
2026 戶外高溫作業補助懶人包:職安署最高補助 80%!申請對象、設備項目與期限
為因應極端氣候帶來的職業危害,勞動部職安署於 2026 年 (115 年) 正式啟動「戶外高溫作業防護補助」。本次計畫重點扶持營造工程、道路修護、電力設施及農事作業等高風險族群,旨在降低勞工中暑與熱衰竭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