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9/23國慶補班,補班、假日勞工薪水怎麼算?
9月23日補班日領正常薪水、10月9日出勤給「休息日加班費」
今年雙十國慶在星期二,許多公司為了連放4天假,將9月23日原休息日與10月9日原工作日對調。勞工在9月23日補班日出勤,工資與平常出勤相同,不需加班費;但若在10月9日休息日出勤,則需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如下:
-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
- 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 工作超過8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又2/3以上。
例如,一名勞工月薪為36,000元,推算平日時薪為150元,若在10月9日休息日出勤8小時,工資為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
9月29日中秋節、10月10日國慶日出勤加發一天工資、領雙倍薪
中秋節、國慶日為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應放假日,雇主應使勞工休假工資照付,或經勞工同意調整另行休假日期。若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者,應加發1日工資。
例如,一名勞工月薪為36,000元,若在9月29日中秋節出勤,加發1日工資為36,000元/30天×1天=1200元;若在10月10日國慶日出勤,加發1日工資為36,000元/30天×1天=1200元。
補班日、彈性放假日前後到(離)職,薪水怎麼算?
1. 若該公司依照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已合法申請「變形工時」
公司已將原休息日與工作日對調,那勞工在調整後的休息日(10月9日)前離職,已「補行上班日」(9月23日)仍為工作日,該日工資無須以加班費計給。
若勞工於「補行上班日」(9月23日)後才到職,該勞工亦配合事業單位於調整後的休息日(10月9日)「放假」。
2. 若該公司未實施「變形工時」,依法休息日上班應給付加班費
若公司並未實施「變形工時」,屬於與員工固定約定週一至週五出勤,週六、日休假,若在9月23日補行上班就屬於休息日加班,需依法用「休息日加班費率」發給加班費;10月9日為週一則是正常上班、無須以加班費計給。
以下是勞工補班、國定假日、彈性放假出勤的薪資計算方式:
- 9月23日補班日
若該公司依照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已合法申請「變形工時」,則9月23日為工作日,無需給付加班費。
若該公司未實施「變形工時」,則9月23日為休息日加班,需給付加班費。 - 9月29日中秋節
若勞工在9月29日出勤,雇主應加發1日工資。 - 10月9日休息日
若該公司依照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已合法申請「變形工時」,則10月9日為休息日,無需給付加班費。
若該公司未實施「變形工時」,則10月9日為工作日,無需給付加班費。 - 10月10日國慶日
若勞工在10月10日出勤,雇主應加發1日工資。
勞工若對於雇主計算工資有疑義,可向當地勞工局申訴。此外,勞工應向雇主索取加班費收據,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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