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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工作保護法案懸而未決:工會籲重啟立法進程

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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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工作保護法案 懸而未決

2026/03/04 更新

背景:大法官釋憲與法案撤回──2021年,大法官以性別平等為由,宣告原有關於女性夜間工作的法律限制違憲。此後,勞動部預告修正草案,旨在為夜間工作勞工提供更全面的保護。然而,令人意外的是,這項法案竟被悄然撤回。

修法草案的核心內容
原提案主要包含:不分性別,雇主要求夜間工作須提供1. 交通工具 2. 交通費 3. 宿舍協助;同時,草案希望增加工會「協商權」,而若雇主拒絕協商,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工會的立場與憂慮
家樂福企業工會:呼籲重啟討論。原期待討論夜間工作津貼,但釋憲後相關福利陷入停擺,建議僅提供交通津貼。

全國產業總工會的警告
理事長戴國榮指出:「若持續削弱工會條文或降低工會發言份量,恐進一步降低工會組織功能,進而威脅勞工對企業的集體談判能力。」

關鍵爭議點
勞工夜間工作會遇到的問題及需要的相關配套措施多,因此不單純只是討論家樂福的單一事件,因此在協商討論的過程中主要有以下三類爭議:
1. 夜間工作保護措施的範圍
2. 工會在協商中的實際角色
3. 性別平等與勞工權益的平衡

勞動部的回應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法案需與時俱進,目前計劃蒐集更多意見,因此暫時撤回草案以重新評估。」

潛在影響
若法案持續擱置,可能導致夜間工作勞工保護不足,工會談判能力進一步削弱,以及勞工權益保障出現法律真空。如果無法盡快進入討論,不僅企業端的工作量無法填補、勞工的權益也難以獲得保障。

呼籲與建議
1. 盡速召開公聽會
2. 廣泛蒐集各界意見
3. 重啟修法討論程序
4. 平衡雇主、勞工與工會利益

 

夜間工作保護需要獲得更多重視,盡快歸納出能夠雙贏的策略,建構既尊重性別平等,又保障勞工基本權益的法律框架。

 

 


Q1:2021 年的大法官釋憲對「夜間工作」法律環境產生了什麼根本變化?

A: 大法官基於性別平等原則,宣告原先僅限制「女性」夜間工作的規定違憲。這意味著法律不能再以性別為由禁止特定族群在夜間勞動,但也導致原先針對女性提供的保護措施(如交通接送、宿舍)在法律上出現真空,亟需修法將保護範圍擴大至不分性別的所有勞工。


Q2:原本修法草案中,雇主對於「夜間工作者」應提供哪些具體保護?

A: 原提案要求雇主不分性別,只要安排勞工於夜間工作,必須提供:

  1. 交通工具(如接駁車)。

  2. 交通費補助

  3. 宿舍協助。 此外,草案更強化了工會的「協商權」,若雇主拒絕與工會協商,最高可處以 100 萬元罰鍰。


Q3:工會與勞工團體對於「法案被撤回」的主要擔憂是什麼?

A: 全國產業總工會指出,法案撤回將導致勞工權益進入**「法律真空期」。工會擔心,若持續削弱工會的協商地位,將大幅降低勞工對企業的集體談判能力**,使得夜間工作津貼與福利保障陷入停擺,無法透過法規強制雇主落實安全配套。


Q4:在修法協商過程中,最核心的「三大爭議點」為何?

A: 1. 保護措施的範圍: 交通與宿舍補助的具體標準與強制性。 2. 工會的角色: 工會在協商中是否具備實質否決權或發言權。 3. 性平與權益的平衡: 如何在落實性別平等的同時,不讓既有的勞工福利因法律修訂而縮水。


Q5:針對目前的法律僵局,各界提出了哪些具體建議?

A: 為了打破僵局並達成勞資雙贏,專家建議應採取以下程序:

  • 重啟討論: 盡速召開公聽會並重啟修法程序。

  • 廣納意見: 蒐集不同產業(如零售業、製造業)的夜間工作需求。

  • 利益平衡: 建立一個既能減輕雇主行政負擔,又能保障勞工基本安全與集體談判權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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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參考:2024-12-01  勞動部撤修法  夜間工作無保護措施 │ 中時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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