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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不捨年終獎金?勞動部說明離職員工年終領取規範
			隨著年關將近,職場異動頻繁,根據人力銀行最新調查顯示,高達93.4%的上班族考慮在年前轉換跑道,創下近12年新高。面對這波轉職潮,不少勞工擔憂離職後是否會影響年終獎金的領取權益,勞動部對此提出詳細解說:
年終獎金發放規定:依公司內規與勞資約定而定
勞動部條件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指出,年終獎金的發放屬於民俗性質,並非法定強制規範,其領取資格主要取決於各公司的內部規定與勞資雙方的約定。由於許多企業會在年底時根據公司獲利狀況評估分紅調整,因此年終發放的具體內容需參照各公司的正式公告或工作規則。
關於離職員工的年終獎金領取資格,黃維琛強調需要回歸到「個別公司與員工的約定內容」。他解釋,不同企業對於年終發放的規定各有不同:部分企業採取較為寬鬆的政策,只要員工在指定的基準日仍在職即可領取;但也有企業要求員工必須在實際發放日仍在職才具備領取資格。
離職預告期間內仍視為在職,年終獎金權益有保障
針對離職預告期間是否影響年終領取的問題,黃維琛提供了明確的解答。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員工提出離職時需遵守預告期限:在同一企業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須於10日前預告;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者,需於20日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者,則需於30日前預告。
在離職預告期間,只要勞動契約尚未正式終止,無論員工是繼續上班、申請謀職假或其他假別,都被視為「在職期間」。因此,如果公司年終獎金的發放基準日落在離職預告期間內,且符合勞資雙方的約定條件,員工仍具有領取年終獎金的權利。
這項說明不僅為考慮年前轉職的勞工提供了重要參考,也提醒企業在制定年終獎金發放規則時應具體明確,以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爭議。同時,建議有轉職計畫的員工在提出離職前,應先了解企業內部有關年終獎金發放的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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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參考:2024-12-27 離職後還能領年終嗎?勞動部來解答│ Yahoo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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