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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優化就業獎助政策 多重雇傭關係也有份!
隨著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在企業中扮演越來越關鍵的角色,勞動部近期公布的「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修正案,也為HR部門帶來新的制度應對挑戰與機會。此次修正針對僱用獎助資格進行關鍵優化,從原先「限制同一失業勞工僅能透過一名雇主申請獎助」,改為「開放多位雇主同時申請」,使多重雇用關係成為可能,為勞工與企業創造雙贏局面。
勞動部優化就業獎助政策 多重雇傭關係下勞工兼職權益獲保障
勞動部近期公布「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修正案,對僱用獎助資格進行關鍵調整,將為勞動市場帶來更具彈性的就業機制。
此舉不僅顯示政府對勞動市場變遷的敏銳觀察,更反映出對多元就業型態的支持與鼓勵。過去規定「限制同一失業勞工僅能透過一名雇主申請獎助」,新制則「將開放多位雇主同時申請」,為勞工與企業創造雙贏局面。
獎助資格全面鬆綁 回應當代就業多元需求
隨著工作型態日趨彈性化,兼職、多重工作已成為現代勞動市場的顯著特徵。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服組科長葉逸秋指出,舊有法規規定一名失業勞工就業後,僅能由一名雇主申請獎助,無法完全配合當今多元就業環境。
考量時代變遷,許多勞工同時受僱於兩個以上不同雇主的情況越來越普遍,因此透過法規鬆綁,讓所有聘用同一勞工的雇主均有機會申請獎助,從而提高企業聘僱意願,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此修正案不僅肯定勞工多元發展的職涯選擇,也間接保障了他們在兼職市場的權益,同時減輕了企業的用人成本壓力。這種政策調整體現了政府對勞動市場變化的及時回應與前瞻思維。
獎助金額可觀 企業獲得實質雇用誘因
根據現行規定,雇主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才後,若聘用該機構推介的失業勞工,每僱用一人即可申請9,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僱用獎助,最長可請領12個月,累計最高可達18萬元。
這項獎助特別針對特定勞工族群,包括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上者,或失業達30日以上的高齡者、二度就業婦女、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等特定對象。
這筆獎助金對企業而言是相當實質的人事成本補貼,尤其對小型、微型企業和創業初期的公司更具吸引力。透過此政策,政府實際上創造了一個企業與特定勞工族群的媒合平台,為弱勢勞工打開更多就業大門。
以勞工為本 全職者與兼職者同獲保障
葉逸秋特別強調,僱用獎助的設計核心是以勞工權益為出發點。當勞工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尋求協助,經評估後獲得僱用獎助推介卡,無論其後來從事全職或兼職工作,雇主皆可申請相應獎助。
這種不分全時、部分工時的彈性設計,正是為了適應現代多元的就業型態,確保勞工不因工作型態而喪失獲得支持的權利。
此次修正案於公告後有14天的意見徵集期,勞動部將蒐集各界意見、完成相關法制作業後儘快實施。
政策成效顯著 多方受益創造就業動能
根據官方統計,113年度僱用獎助已協助3,478人成功就業,共計核發補助予2,457家事業單位,總金額達2億365萬4,515元。這些數據清楚顯示獎助政策的實質效益,不僅為企業提供了人力資源支持,更為失業勞工創造了重返職場的機會。
此次修法將進一步擴大政策受益範圍,預期將有更多雇主願意僱用特定對象勞工,同時也為勞工創造更多元的工作選擇。在勞資雙方都能獲益的情況下,這項政策調整無疑是促進就業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一步,期待能為台灣的勞動市場注入新的活力與彈性,創造更具包容性的就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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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參考:2025-4-16 勞動部放寬僱用獎助資格 勞工兼差各別雇主都能領│ UDN聯合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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