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上班與PT加班薪資完整解析
2026/1/14 更新
投票日(包含選舉、罷免或公民投票日)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是 應放假日,對於 PT投票日上班 或 投票日加班 的薪資計算,有明確規範,以下為重點整理:
投票日上班薪資規定
根據勞動部108年3月4日函(勞動條2字第1080130118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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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當天,對 具有投票權的勞工,雇主應放假一天,工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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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勞工自願 投票日上班,雇主必須依勞基法第39條規定,加給工作時間的工資,且不得妨礙其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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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工作時間」指當日原約定的正常工作時段。
PT投票日加班計算
對於 PT人員(時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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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出勤 8小時內,直接按 雙倍工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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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原定8小時工作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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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小時按 1又3分之1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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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兩小時按 1又3分之2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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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PT投票日上班即為時薪翻倍,超時則依平日加班費算法計算。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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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需 具有投票權 才適用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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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工作義務,不出勤則不另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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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計算應依 原約定工作時段 為基準。
Q1:投票日(選舉、罷免、公投)算不算勞基法的放假日?
A:是的,投票日屬於《勞動基準法》第37條的「應放假日」,工資照給。
依勞動部 108 年 3 月 4 日函釋(勞動條 2 字第 1080130118 號),只要是依法具有投票權的勞工,投票日當天雇主就必須給假且照給薪資。
Q2:PT(部分工時)員工在投票日也一定要放假嗎?
A:只要 PT 具有投票權,投票日同樣適用「應放假、工資照給」。
是否為全職或部分工時並不影響權利,重點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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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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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是否原本有排班
若原本有排班但未出勤,仍須照給該時段工資。
Q3:PT 投票日自願上班,薪水要怎麼算?
A:投票日上班,原約定工作時段內一律給「雙倍工資」。
依勞基法第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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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約定工時內 → 時薪 × 2
這是因為投票日屬於「國定應放假日性質」,不是一般平日或休息日。
Q4:PT 投票日上班超過 8 小時,加班費怎麼算?
A:超過原約定工時後,改依「平日加班費倍率」計算。
常見計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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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約定工時(8 小時內):時薪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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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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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2 小時:時薪 × 1 又 1/3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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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 2 小時:時薪 × 1 又 2/3 倍
重點在於:雙倍工資只適用於原本的正常工作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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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投票日加班費計算,有哪些企業常踩雷的地方?
A:最常見 3 大錯誤如下:
1️⃣ 誤以為 PT 不適用投票日放假規定
2️⃣ 投票日上班只給平日薪資,未加倍
3️⃣ 加班基準抓錯(應以「原約定工時」為準)
建議企業事先確認排班、投票權資格,並以系統化方式處理投票日薪資與加班,避免選舉期間被檢舉或勞檢開罰。
《 文章參考:2025-8-15 勞退自提率僅16.85%!勞動部推低薪族善用自提6% 驚人效益曝光|工商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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